一、全书结构

全书共六章,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理论及宪法部分(第一章)

第二部分:各部门法的实体法部分(第二至第五章)

第三部分:程序法部分(第六章)

 

二、各章节重要程度分布

第一重点: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

第二重点:第一章、第四章

 

三、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 60题,每题一分,共计60分。

2.多项选择题: 30题,每题二分,共计60

 

四、教材的变化情况

教材的主要内容依据与价格鉴证工作的关联度作了一些删改,增加了《物权法》、《反垄断法》等有关内容。

第一章           法学基本理论和宪法法律制度

 

大纲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法学相关基础理论和我国的根本法内容,是全书的基础章节。从历年考试来看,命题涉及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目设置较为简单。本章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法的概念、法的本质和法的基本特征

2、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和实施

3、社会主义法的形式

4、宪法的特征、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5、我国的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

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历年考情:略。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主要知识点:

 

一、法的起源:(一般了解)

法和国家一样,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灭的,而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一)原始社会: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和法不存在,但是存在氏族,以及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即习惯。

(二)奴隶社会:私有制产生使得社会出现阶级对立,国家应运而生,原始习惯发展代表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即法

(三)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二、法的本质:(掌握)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只能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二)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

只有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法,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须人人遵守、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三)   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的基本特征(掌握)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具有规范性(规定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概括性(同等条件下可反复使用)和可预测性(人们可以依据法老预测自己的行为将会产生何种法律效果)等特点。

对有关国家机关所发布的文件,要区别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而有关国家机关发布的一些非规范性文件,如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调解书等虽然也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不属于法的范畴。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制定(从无到有)或者认可(原来就有,后获国家承认)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基本形式。

(三)法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授权。(可为模式,可以放弃)

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应当一定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应为模式,不得放弃)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总结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经典例题:

1、(07真题)下列属于法的范畴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逮捕证

c、委任状                                d、营业执照

答案:a

2、(全真模拟)法只能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   )的意志的表现。

a.社会各阶级                             b.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

c.统治阶级中少数成员                     d.国家元首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