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堤防工程
1.堤防基础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堤防地基开挖较深时,应制订防止边坡坍塌和滑坡的安全技术措施。
(2)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在黏性土、湿陷性黄土上进行强夯作业时,应在表面铺设一层厚约50~200cm的砂、砂砾或碎石垫层,以保证强夯作业安全。
(3)强夯夯击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4)地基处理采用砂井排水固结法施工时,为加快堤基的排水固结,应在堤基上分级进行加载,加载时应加强现场监测,防止出现滑动破坏等失稳事故的发生。
(5)软弱地基处理采用抛石挤淤法施工时,应经常对机械作业部位进行检查。
2.防护工程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人工抛石作业时应按照计划制定的程序进行,严禁随意抛掷,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抛石所使用的设备应安全可靠、性能良好,严禁使用没有安全保险装置的机具进行作业。
(3)抛石护脚时应注意石块体重心位置,严禁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石块体。起重设备回转时,严禁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和抛石工作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和人员停留,
(4)抛石护脚施工时除操作人员外,严禁有人停留。
3.堤防加固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砌石护坡加固,应在汛期前完成;当加固规模、范围较大时,可拆一段砌一段,但分段宜大于50m;垫层的接头处应确保施工:质量,新、老砌体应结合牢固,连接平顺。
(2)护坡石沿坡面运输时,使用的绳索、刹车等设施应满足负荷要求,牢固可靠,在吊运时不应超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垂直运送料具时应有联系信号,专人指挥。
(3)堤防灌浆机械设备作业前应检查是否良好,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是否齐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标准,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4.防汛抢险施工应注意事项如下:
堤防防汛抢险施工的抢护原则为:前堵后导、强身固脚、减载平压、缓流消浪。施工中应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不应违反程序作业。
(1)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以“前截后导,临重于背”为原则。
2)堤身漏洞险情在临水侧抢护以人力施工为主时,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确认安全可靠,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监护后,方可施工。
3)堤身漏洞险情在临水侧抢护以机械设备为主时,机械设备应停站或行驶在安全或经加固可以确认较为安全的堤身上,防止因漏洞险情导致设备下陷、倾斜或失稳等其他安全事故。
(2)管涌险情的抢护宜在背水面,采取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以人力施工为主进行抢护时,应注意检查附近堤段水浸后变形情况,如有坍塌危险应及时加固或采取其他安全有效的方法。
(3)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有可能超过堤坝顶时,应迅速进行加高抢护,同时做好人员撤离安排,及时将人员、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4)为削减波浪的冲击力,应在靠近堤坡的水面设置芦柴、柳枝、湖草和木料等材料的捆扎体,并设法锚定,防止被风浪水流冲走。
(5)当发生崩岸险隋时,应抛投物料,如石块、石笼、混凝土多面体、土袋和柳石枕等,以稳定基础,防止崩岸进一步发展;应密切关注险情发展的动向,时刻检查附近堤身的变形情况,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并向附近居民示警。
(6)堤防决口抢险应遵守下列规定:
1)当堤防决口时,除有关部门快速通知附近居民安全转移外,抢险施工人员应配备足够的安全救生设备.,
2)堤防决口施工:应在水面以上进行,并逐步创造静水闭气条件,确保人身安全。
3)当在决口抢筑裹头时,应从水浅流缓、土质较好的地带采取打桩、抛填大体积物料等安全裹护措施,防止裹头处突然坍塌将人员与设备冲走。
4)决口较大采用沉船截流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沉船底部不平整发生移动而给作业人员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