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11版《出版专业实务》内容方面的变化
2011年《出版专业实务》教材许多内容出现了变化。
相对于2007年版,2011版《出版专业实务》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新成就,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新成果,体现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新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于新闻出版工作的新要求。主要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对教材中有关内容作了修改。如音像制品出版中主管单位的变化、isrc等的变化等。
2)体现出版行业的新发展。
主要根据出版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新情况,出版业新媒体、新业态快速发展,出版新技术不断创新和“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大的新形势,增加或修订了以下相关内容,这方面主要体现在《出版专业基础》教材中,《出版专业实务》也修订了相关内容,如互联网出版的类型就做了较大的改动。
3)体现出版理论研究的新成果。
随着出版实践的快速发展,新概念、新范畴不断涌现,政策、管理、技术和标准等方面新举措的不断推出,更新着人们对于传统出版概念和范畴的认识,或者赋予传统概念和范畴新的内涵。本次修订吸纳了一些比较成熟的新概念、新提法,对于一些传统概念和范畴给予了更加科学的界定。
4)更加贴近出版工作实际。
主要是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增删。比如:
在《出版专业实务·中级》教材中,增加了有关采用版税方式付酬时测算图书定价的方式,有关校对的量化管理和社外校对管理,有关数字印刷的特点和种类等内容。
对一些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关系不大的内容,如关于印刷机械种类及其工作原理、关于各种录音和录像器材的特点、关于出版社经营管理的决策步骤等,则做了大量精简甚至删除。
5)进一步区分同一科目(“出版专业基础”或“出版专业实务”)的不同级别之间、同一级别不同科目之间的层次和结构。主要有:
根据出版工作实践对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要求,对两个级别教材中的知识模块进行了调整,除了极少量的共性知识内容外,其他知识模块都基本上不再重复,并在中级教材中设置了对初级教材的参见指引。
就同一级别而言,进一步区分了“应知”和“应会”,基本做到了两个科目之间内容不重复,提高了互补性。如国际书展的内容由《出版专业实务》移入到《出版专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