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考情介绍与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基本情况介绍

教材: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

           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

周期: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为滚动考试(2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  

           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

           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题型与题量:

第一章 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基本内容

第三节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第四节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工程造价及其特点

含义一: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这一含义是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建设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含义二:从市场交易的角度而言,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

(二)工程计价的特征

  1. 计价的单件性(一个工程单独造价)
  2. 计价的多次性(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
  3. 计价的组合型

    (根据wbs组成整体造价: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4.   计价方法的多样性(单价法、实物法)

5.   计价依据的复杂性(计价依据的七大类别,如设备、工程量、人工等)

wbs示意图

二、工程造价的相关概念

(一)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静态: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等。

       动态:为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要量的总和。它除了包括静态投资所含内容之外,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涨价预备费等。

       联系:静态投资是动态投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

(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项目总投资:

       生产性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就是工程造价,包括4种:

       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投资者、承包商共同认可的市场价格

第二节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基本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工程造价管理,一是指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指建设工程价格管理。

(二)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

  1. 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初期建造成本和建成后的使用成本之和)
  2. 全过程造价管理(涵盖从策划到实施的各阶段)
  3. 全要素造价管理(所有影响造价的因素,如质量、进度等)
  4. 全方位造价管理(各方地位、利益、角度等有所不同,)

二、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1.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概预算定额体系的建立阶段(1950-1966

引进了前苏联一套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同时也为新组建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了企业管理制度。

2.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恢复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建立阶段(改革开放后)

标准定额司-定额管理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师协会(1990

3.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阶段

初步提出“量”、“价”分离,引入市场竞争

4.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管理与计价体制的发展阶段:全面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一)目标与任务

目标:合理地确定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

任务: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强化工程造价的约束机制,维护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的统一。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系统

政府行政管理系统(宏观管理主体:各部门造价规则的制定)

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微观管理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行业协会管理系统(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我国建设造价管理的全国性组织)

  1. 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1)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订、修订本部门经济定额。

 (3)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本部门经济定额的实施。

   4)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制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审定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3. 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1)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2)探讨提高政府和业主项目投资效益、科学预测和控制工程造价,促进现代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运用,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3)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职业教育等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规章制度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资质标准、合同范本、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标准,并推动实施。

   4)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与交往,签订有关协议,为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对外业务服务。

   5)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编辑、出版有关工程造价方面刊物和参考资料,组织交流和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先进经验,举办有关职业培训和国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研讨活动。

   6)在国内外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维护和增进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和行业间的有关问题,受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违规的投诉,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7)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8)组织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1.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地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2. 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

三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2)实施主动控制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造价的最有效手段

四、发达国家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

(一)政府的间接调控

(二)有章可循的造价依据

(三)多渠道的工程造价信息

(四)造价工程师动态估价

(五)通用的合同文本(fidic

(六)重视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例题:

1、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具体说,就是(  )。

  a、用概算造价控制设计方案的选择

  b、用预算造价控制施工图设计方案的选择

       c、用投资估算价控制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初步设计概算造价

  d、用修正概算造价控制技术设计方案的选择

 答案:c

例题: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具体来说,主要是指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下列内容中,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政府行政管理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

  a、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审定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b、在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c、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编辑、出版有关工程造价方面刊物和参考资料

  d、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答案:a

第三节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一、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和职业道德

(一)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

1. 专业素质:复合型专业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文技能;观念技能

2. 身体素质:身体、胸怀

(二)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9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

4)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

5)尊重同行,公平竞争,搞好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

         犯同行的权益。

6)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

         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7)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8)知悉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9)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一)职业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一定年限。

(二)注册

1. 注册管理部门(2级,了解)

    注册机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机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2. 注册条件

    1)考试通过(2)有岗位(3)没有不予注册情形

       注册程序

    ----要求:审批部门,及时间规定

    ----初始注册:初审机关审查20日、注册机关决定20

    ----变更、延续注册:5日、10

       初始注册(7条)

    ----时间:1年之内、逾期未申请者,有效期4

    ----条件:第45条,不需要业绩但要有岗位

       延续注册

    ----45条,业绩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30日,延续注册有效期4

       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了,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注册证书(不是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

       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证书失效   

    ----单位解聘

    ----有效期届满未续注册

    ----死亡或不具民事行为能力

       撤销注册   

    ----行政机关人员渎职导致的注册

    ----超越法定职权准许的注册

    ----违反法定程序准许的注册

    ----不具备注册条件但注册了的

       注销注册   

    ----证书失效

    ----依法被撤销注册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

       ----受刑事处罚

(三)执业和继续教育

1. 执业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2.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3.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 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4. 继续教育

5. 法律责任

第四节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三、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1. 业务承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 业务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3. 企业分支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 3 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4)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 跨省区承接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行为准则

(三)法律责任

本节内容讲解完毕,谢谢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