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一、考查形式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日期定于52627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100

          不定项选择题,50

总分:200分,合格标准:120

二、教材变化

2011年教材相比,2012年教材从目录上看没有变化,但是在教材各部分具体内容上有所增减,增加的部分将会在讲义中标示。

 

三、大纲的变化

(一)删除了部分考点

1.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工业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删除了某些法律法规中具体考点,共删除了11个考点。如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了解本法的立法目的”,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熟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的有关规定”等等。

 

(二)增加了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土地复垦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3.“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4.《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6.《关于推进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7.对某些已有的法律法规新增了考点。

所有变化的内容,将会在讲义中标示,方便大家掌握。

 

四、讲义说明

1.讲义严格按照教材的顺序,但是按照大纲的要求对小标题做了些调整;

2.重点和难点只是相对来讲

 

第一讲:第一章1-3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

大纲要求:

1.掌握环境的含义;

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3.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重点:

1.环境的含义;

2.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3.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难点:环境的含义

第一节 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

一、掌握环境的含义

1.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的特点

1)环境是一个总体概念,森林和一棵树

2)环境是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

3)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不是生物体环境

4不包括社会因素

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保护的环境不包括( 

a.人工改造过后的自然环境

b.天然的自然环境

c.文化环境

d.人类生存环境

答案:c

3.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不是考纲内容,只做了解)

环境质量:指一个具体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达指环境对人类生存的现实影响。

环境容量:对一定地区(一般是地理单元),在特定的产业结构和污染源的分布条件下,根据地区的自然净化能力,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自然界自己承载和消除环境影响的能力。

 

二、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1.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2012年大纲删除)

2.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1)是一种方法和制度

2)评价的对象是规划和建设项目

3)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进行

3)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4)具体活动为:①分析、预测和评估,②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③进行跟踪监测。

 

3.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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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

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划分的内容有(  

a.环境风险评价

b.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c.生态环境评价

d.规划环境评价

答案:b

 

三、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1)客观、公开、公正;

(2)综合考虑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

(3)兼顾各种环境因素和其构成的生态系统;

(4)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例题:环境影响评价必须(   ),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a.客观、公平、公正

b.客观、公开、公正

c.公开、公平、公正

d.客观、公正、效益

答案:b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与发展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由来

1969年,美国的《环境影响政策法》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沿革

1.引入和确立阶段

1973年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起步。

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首次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意向

1979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确立。

2.规范和建设阶段

1981年,原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

198912 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再一次用法律确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为行政法规中具体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础。

3.强化和完善阶段

在注重环境污染的同时,加强了生态影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并重。

19981129,国务院253号令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

4.提高和拓展阶段

20021028,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最新的发展。

20042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9817,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自200910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进展,标志着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进入了新阶段。

 

第三节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大纲要求:

1.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2.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

重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难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相互关系

 

 

一、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一)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2004年修正案第9条第2款规定:

“国家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环境保护法律

1)环境保护综合法——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环境保护单行法

1)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

2)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3)环境保护相关法

是指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例题:环境保护相关法是指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下列属于环境保护相关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答案:ade

(二)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批准

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包括:

1.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针对环境保护的某个领域而制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三)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署

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发布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四)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

1.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2.地方性规章地方政府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在本地区实施,有较强的操作性。

(五)环境标准

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改造的技术依据。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标准(行业标准)。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省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六)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国际公约和我国环境法有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例题: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包括()

a.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b.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c.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d.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