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要点:
1.合理。理由: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开工里程20km以上可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本工程为高速公路24km符合设置二级监理机构的要求。
2.总监办配备不合理,应为总监办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驻监办配备合理。
3.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取得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具有5年以上现场监理经历、担任两项以上同类总监或驻监。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相应专业中级或高级职称、取得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具有同类工程3年以上监理经历。
4.总监办职责妥当,驻地办的职责不妥。驻地办的职责不妥之处有:(1)、(2)、(3)、(8)、(9)条均为总监职责。
5.不完备,还应补充:投标文件、工程专用规范、监理规范、技术规范。
6.应以监理合同协议书为准,理由:根据监理合同组成,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文件次序在先为准。
7.(1)条不妥,工程获得“鲁班奖”是施工单位的目标,不是监理目标。
(3)条不妥,按有关规定监理单位不能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
(4)条不妥,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应为监理服务费总额的30%,当达到此限额时,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
(6)条不妥,建设单位不能直接向承包单位提出任何意见,必须经过监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