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一、残疾人权益的主要内容
知识点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责任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一)康复
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完善康复体系,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1.总体方针
2.康复机构建设
3.康复活动开展
4.康复人才培养
5.康复器械提供
(二)教育
1.要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
2.残疾人教育保障
3.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三)劳动就业
1.就业方式(集中安排25%以上;一般单位1.5%以上;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开办个体)
2.就业促进(税收减免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指标下达,支持个体)
3.就业保护和培训
(四)文化生活
(五)社会保障
1.社会福利权
2.法律救助
3.供养和托养
4.公共服务
(六)无障碍环境
1.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2.信息交流无障碍
3.共服务机构和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4.选举权行使便利
(七)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
1.任务目标:2015小康//2020全面实现各种权利保障
2.政策保障
3.扶持措施 贷款、培训、技术培训、扶持就业创业、救助
(一)残疾人组织责任
受理投诉,支持帮助维权,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侵权行为,支持诉讼。
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责令改正、行政处分
拒不接收残疾学生入学
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
责令改正、提起诉讼
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不合格
责令改正
(三)行政执法人员责任
1.对权申诉、控告等压制不予查处,打击报复的---责令改正,行政处分。
2.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权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未给予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