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后果
(1)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应伴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延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2)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且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一旦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
(3)因延长投标有效期可能导致重新招标的情形。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4)招标人应承担因投标有效期延长对投标人导致的相应损失。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还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