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依法选择科学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人应依法组建合格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依法评审所有投标文件,择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严格保密

《招标投标法》第38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严格保密的措施涉及多方面,包括:评标地点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封闭状态下开展评标工作,评标期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对评标情况承担保密义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等参与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3、独立评审

评标委员会虽然由招标人组建并受其委托评标,但是,一经组建并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即应依法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论是招标人,还是有关主管部门,均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或改变评标过程和结果。

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条例》49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知识点二、评标纪律

《条例》第48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以下几方面纪律:

1)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2)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知识点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是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具体评标标准,对开标中所有拆封并唱标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比较每个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的步骤。

《条例》49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条例》50条规定: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程序

1)评标的准备。

首先,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其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排序。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招标文件应当对汇率标准和汇率风险作出规定。未作规定的,汇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例题

【例题】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投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正确的处理方法是()。(09真题)

a、投标文件的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小写为准

b、投标函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的金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为准

c、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应以总价金额为准

d、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参考答案】d

例题

【例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过程中,下列关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做法中,正确的有(  )。(11)
a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c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d.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e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作废标处理

答案:ac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细微偏差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对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例题

【例题】下列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工作中,不属于初步评审工作内容的是(    )。(10真)

a、算术性错误修正

b、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c、对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d、按照投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调整

【参考答案】d

3)澄清

澄清是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的。只有评标委员会能够启动澄清程序。

评标委员会只有在出现法定状况时才能要求澄清。根据《条例》第52条规定: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情形。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增加了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不得违法。评标委员会仅能够依法对符合法定状况的投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者诱导性的问题,或者向投标人明确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更不能以澄清之名要求,对实质性偏差进行澄清或者后补。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一,投标人只能针对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第二,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提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的投标内容。第三,也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澄清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也应以书面方式提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常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得借澄清进行当面交流

4)详细评审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

此外,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标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做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5)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每个招标项目评标程序的最后环节,都是由评标委员会签署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有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还可以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书、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合格。

进行商务评标。如果存在依法应予废标的情况,则不再进行技术评标。在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任何人不得进行查询投标文件、整理投标信息等活动,不得要求或组织投标人介绍投标方案。

进行技术评标。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属于国家首台(套)采购或国内首次建设项目所需的特殊机电产品,招标文件可以对技术支持资料作另行规定。如果存在依法应予废标的情况,则不再进行价格评标。

对技术评标中未废标的投标,进行价格评标

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将评标报告送至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2)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

应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中,应判定并拒绝无效的和存在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入综合评价阶段。

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综合评价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独立打分,并分别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凡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标准不得作为加分或者减分的依据。

价格评价。价格评价应当遵循以下步骤依次进行:a、算术修正;b、计算投标声明(折扣/升降价)后的价格;c、价格调整;d、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每位成员的评分进行汇总;每位成员在提交其独立出具的评价记录表后不得重新打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分记录表、汇总表等所有与评标相关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并由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及时存档。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当次评标结果无效:a、擅自增加、放宽或取消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的;b、要求并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更改、替换或其他形式的改变的;c、对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项目,在综合分数计算汇总后重新打分的;d故意隐瞒或擅自修改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信息的。

需要特别注意,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进行谈判。

3)政府采购项目

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审查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应注意,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例题

【例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的活动是()。(09真题)

a、资格性审查

b、符合性审查

c、技术性评标

d、商务性评标

【参考答案】a

2)澄清有关问题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疑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知识点四: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条例》第53条规定: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最终以书面评标报告的形式体现成果是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还是有关主管部门,都无权改变剥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法定权利,不得脱离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该原则保障了评标委员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独立的工作价值。

评标报告具有四个共同特征:第一,应在完成评标后编制;第二,由评标委员会经全体成员签字后向招标人提交;第三,评标报告中应依法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第四,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情况

例题

【例题】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未在评标报告中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也拒绝签字的,视为(      ) 。(09真题)

a、同意评标结论

b、评标结论待定

c、弃权

d、保留意见

【参考答案】a

相关部门规章对评标报告的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知识点四:评标报告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还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在评标结束时,必须分别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意见表,评标意见表是评标报告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评标报告一般包括:

1)项目简介;   2)招标过程简介;

3)评标过程;   4)评标结果;

5)开标一览表;

6)符合性检查表;

7)商务评议表;

8)技术参数比较表

9)评标价格比较表

10)授标建议

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评标报告还应当详细载明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评标委员会成员评价记录表、商务最终评分汇总表、技术最终评分汇总表、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最终评分汇总表、价格最终评分记录表、投标人最终评分汇总及排名表和评审意见表。

3)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知识点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第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条例》第53条规定: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应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列明顺序,一般推荐13人。如果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价法、综合评分法等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应是最大限度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排名第一,次之的排名第二,再次的排名第三。如果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等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应是,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价格按照由低至高选择排列前3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