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

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知识点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多选题】在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中,正回购方是( )。
  a.资金融入方 b.资金融出方
  c.卖出回购方 d.买入返售方

『正确答案』ac

 

【多选题】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回购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银行间市场会员,如( )等。
  a.证券公司 b.保险公司
  c.证券投资基金 d.商业银行

『正确答案』bcd

 

知识点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

 

 

(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流程
  ▲营业部应对投资者证券账户内可用于债券回购的标准券余额进行检查。标准券余额不足的,债券回购的申报无效。投资者进行回购交易时,应提交有效签署的“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营业部收到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后,有权对投资者的回购交易申请进行审查,并确定其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大融资额度。审查无异议的,营业部应根据投资者申请的时间、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资者。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b)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s)予以申报。
  ▲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三)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单选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回购交易集中竞价时,申报数量为(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 )。
  a.10手或其整数倍,1万手
  b.100手或其整数倍,1万手
  c.10张及其整数倍,10万张
  d.100张及其整数倍,1万张

『正确答案』b
 

知识点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机构投资者之间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行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的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与结算的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债券交易活动进行日常监督。

 

(一)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这些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签署“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除签订回购主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债券回购主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
  ▲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回购双方需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融资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以债券为质押进行回购交易,应办理质押登记。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合同一经成立,交易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及交易单位

 

(四)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询价交易方式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3个交易步骤。回购交易成交后,最后一个步骤是成交双方办理债券和资金的结算。

 

 

(五)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违规行为及处罚

债券回购业务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可暂停或取消其债券交易业务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1.擅自从事借券、租券等融券的业务。
  2.擅自交易未经批准上市债券。
  3.制造并提供虚假资料和交易信息。
  4.操纵债券交易价格,或制造债券虚假的价格。
  5.不遵守有关规则或协议并造成严重后果。
  6.违规操作对交易系统和债券簿记系统造成破坏。
 

【单选题】( )是指参与者必须按照交易系统规定的格式内容填报自己的交易意向。
  a.公开报价 b.双边报价
  c.对话报价 d.格式化询价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