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知识点一、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
1.投资银行部门应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建立有关隔离制度,具体:10条(p22-23)
2.信息隔离墙的一般规定:15条(p23-25)
3.具体业务信息隔离墙的规定:8条(p25-27)
知识点二、证券公司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
一、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二、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净资本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净资本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经营经纪业务,同时经营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
【例题•判断题】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正确答案』错
三、持续符合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指标
比例最低限度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100%
净资本/净资产
40%
净资本/负债
8%
净资产/负债
20%
知识点三、股票承销业务的不当行为及相应处罚
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承销未经核准的证券;在承销过程中,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在承销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提前泄漏证券发行信息;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在承销过程中不按规定披露信息;在承销过程中的实际操作与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方案不一致;违反相关规定撰写或者发布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行人及其承销商违反规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