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总法律顾问

知识点一、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常考点)

1、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培训教育制度、企业法律顾问评议制度、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企业法律顾问监督检查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奖惩制度以及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总和,其中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2、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04 08

1)企业自主规范的原则

2)从严约束国有企业的原则

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采取从严约束的方式;对于一般(非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其权力机构或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发展的需求,自主决定本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

3)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则

【例题•多选题】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

a、企业自主规范

b、从严约束国有企业

c、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d、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答案:abc

知识点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轮换考点)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概念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直接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的内部高级管理人员。04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特征

1、层次高;2、要求严;3、职权重;4、责任大。

(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0 11

1、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2、 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

3、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负责

【例题•多选题】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企业总法律顾问对(    )负责。(2010年)

a、出资人   b、董事会     c、法定代表人  d、总经理

答案:cd

知识点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轮换考点)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设置模式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只要达到大型企业的标准,都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2、其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聘任

1、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聘任渠道

  (1)从本企业内部聘任产生;(2)公开招聘产生。

2、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

  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岗位任职3的;或者被聘任为一级企业法律顾问,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

注意:《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实行备案制度。所出资企业按照企业负责人任免程序将所选聘的企业总法律顾问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所出资企业的子企业将所选聘的企业总法律顾问报送所出资企业备案。12

【例题•多选题】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有(  )。(2012年)

a、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委派

b、国有企业任命总法律顾问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c、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由企业上报人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d、国有企业任命企业法律顾问由企业自主决定,无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答案:acd

(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0610

1、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3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能再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度:

5、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6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负提出建议

【例题•多选题】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总法律顾问职责的有( )。(2006年)

a、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b、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c、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d、任免下属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

答案:ac

知识点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下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轮换考点)

   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下,企业法律事务组织模式大致可以分为集中、分散和混合三种模式。05

1、集中模式。集中模式保障了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度统一和完整,同时保证了子、分公司与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和目标的一致性;但是,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必须是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否则就会事倍功半。

2、分散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每一个业务板块的企业法律顾问能全面、真实地掌握相关信息并快速地做出反应;但是由于缺乏企业总法律顾问的统一协调和指挥,在遇到跨业务板块、复杂的法律事务时,不能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整体优势。

3、混合模式。混合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双道命令系统,每个业务板块的法律顾问既要服从板块负责人的指挥,又要受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领导,突破了一个员工只受一个直接上级领导的传统管理原则;但是如果管理措施不到位,也会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形。06 09

【例题•单选题】双道命令系统特点最突出的企业法律事务组织模式是( )(2009年)

a、集中模式    b、分散模式    c、混合模式   d、简单模式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