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轮换考点)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设置模式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只要达到大型企业的标准,都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2、其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聘任
1、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聘任渠道
(1)从本企业内部聘任产生;(2)公开招聘产生。
2、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
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满3年的;或者被聘任为一级企业法律顾问,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