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常用法律文书
知识点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和提倡法律顾问以书面形式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审核的方式 (轮换考点)
1、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该单位决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拟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且职工不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可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授权改制企业的法律顾问出具”。
2、2005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中央企业报送的备案文件中应包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2008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全面实行企业法律意见书制度”。09 11
4、2012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要求:通过实现各项法律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定法律审核工作规程,推行格式合同文本,完善法律意见书制度。(新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