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犯罪

知识点一:犯罪的概念(常考点)

犯罪概念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本质特征。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处罚性。

知识点二:犯罪构成(必考点)

(一)  犯罪构成的概念

(二)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要件包括:

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因果、行为对象、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中,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属于必不可少的,犯罪对象、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等属于选择要件,不是每个犯罪都需要。

3、犯罪主体(重点)

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1)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例题】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b.盗窃

c.贩卖毒品    d.强奸

【答案】cd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6)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的刑事责责任。

【历年真题】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  ) 。(2012年)

a.国家机关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凡是单位领导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

c.凡是自然人能构成的犯罪,单位也都能够构成

d.单位构成犯罪的,只对单位进行处罚

【答案】bcd

4、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包括犯罪的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

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是必备要件,犯罪目的则属于选择要件,只有部分犯罪要求有犯罪目的。

【例题1】:属于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要件的是(  )。

a.   犯罪目的

b.   犯罪对象

c.   犯罪行为

d.   犯罪事件

答案:c

【例题2】:警察甲与警察乙开玩笑,随手拿起执勤枪向乙瞄准、开枪,同时戏称“我一枪打死你”,不料枪中有子弹,乙被当场打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意外事件

b.故意犯罪

c.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d.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答案】d

知识点三:正当行为(常考点)

(一)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条件:

1、具有防卫意图;

2、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含精神病人和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人的侵害);

3、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注意】:(1)不认为正当防卫的情况:

假想防卫、事后防卫、防卫挑拨、互相斗殴。

2)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历年真题】某日深夜,精神病患者甲推门进入猎户乙家院内,乙误以为是甲人户犯罪,操起猎枪瞄准并大喊:“赶快停步,否则就要开枪了”,甲仍不停步乙认为甲要强行进屋,于是朝其开枪,致甲中弹身亡乙的行为属于(  )。(2012年)

a.紧急避险      b.假想防卫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b

【例题1】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夺下甲的刀,并将甲推到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随后用刀将甲杀死。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犯罪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d紧急避险

【答案】a

【例题2】甲误以为遭到乙的不法侵害而对乙进行防卫,致乙死亡。事后查明乙的行为不具有非法侵害的性质。甲的行为可能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过失犯罪    d.意外事件

【答案】cd

(二)  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故意致使的对象不同:犯罪分子——可能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

紧急避险针对的是紧急的危险。

【例题】甲为了躲避歹徒乙的追赶,踹开一住户大门入内躲避,将户主撞到致其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

a意外事件

b 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c 正当防卫

d 紧急避险

【答案】d

知识点四:犯罪停止形态(常考点)

(一)   犯罪既遂

(二)   犯罪预备

      定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处罚原则: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   犯罪未遂

定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处罚原则: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  犯罪中止

     定义: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  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

2、  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历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2012年)

a.甲向丙说出欲杀乙的想法,经丙劝说,甲放弃了杀人念头

b.甲故意伤害致乙受伤后,心生怜悯积极将其送医院救治,乙不久痊愈

c.甲抢劫过程中,因被害人哀求而放弃抢劫行为

d.甲杀乙,乙受伤后生命垂危甲认为乙必死无疑,停止继续加害而离开乙被他人及时发现

并送医院抢救,得以生还

【答案】c

【例题】甲因私仇蓄意杀害乙。某天,在乙回家途中甲向其开枪射击,但未击中。这时枪里尚有子弹,但甲怕罪行暴露受到惩罚,遂放弃开枪射击。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一般违法行为 d.意为事件

【答案】b

知识点五:共同犯罪(常考点)

(一)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2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或单位);

2、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3、具有共同故意。

(二)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1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1)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上述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历年真题】我国《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 )。、(2012年)

a.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

b.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c.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d.正犯、从犯、教唆犯

【答案】c

【例题】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16周岁的甲唆使14周岁的乙抢劫成立共同犯罪

b16周岁的甲与14周岁的乙共同盗窃巨额财物成立共同犯罪

c16周岁的甲提供毒药帮助14周岁的乙将丙杀死成立共同犯罪

d16周岁的甲指使14周岁的乙贩毒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acd

知识点六:罪数形态(必考点)(难点)

(一)  罪数的判断标准——犯罪构成标准说

(二)  一罪的类型

1、 实质的一罪

实质的一罪是指虽只有一个行为,但这一行为具有特殊性,容易被误以为是数罪,但从犯罪构成来看,应当定一罪的犯罪。

主要包括三种情形: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

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本质上是一罪而不是数罪。

对于继续犯的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表明对连续犯应以一罪论处。

2、 法定的一罪

法定的一罪是指本为数罪,刑法明文规定为一罪的犯罪。

主要包括两种情形:惯犯、结合犯。

3、 处断的一罪

处断的一罪是指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本应当定为数罪,但在科刑上作为一罪处理。

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

(三)  数罪的类型

1、  同种数罪和异种数罪

2、  并罚的数罪和非并罚的数罪

【历年真题】依据我国刑法学理论,下列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一罪的有()。(2012年)

a.继续犯         b.连续犯

c.想象竞合犯      d.牵连犯

【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