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