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包括13项内容,如名称、分子式、标志、警示词、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灭火、应急咨询电话等。
警示词有“危险”、“警告”、“注意”。
安全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栓、印刷。出厂后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栓、印刷标签。
安全标签应粘贴、挂栓、印刷在危险品容器或包装的明显位置。
粘贴、挂栓、印刷应牢固,以便再运输、储存期间不会脱落。
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更改。在正常情况下,标签的更新时间应与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同,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