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四、担保的效力(轮换考点)
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
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
对人的担保,在一定条件下,担保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担保人清偿;对物的担保,担保权人一般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从担保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2.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
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的义务。担保义务也称为担保责任,在不同的担保中,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同的。
在人的担保中,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须以自己的财产向担保权人清偿其债权;
在物的担保中,担保人须以其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清偿担保权人的债权。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以主债务人债务的存在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