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四、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一)技术咨询合同
1.技术咨询合同的概念。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2.技术咨询合同的效力。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二)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2.技术服务合同的效力。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受托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