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三、保管合同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保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另一方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该另一方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为他人保管物品的人称之为保管人;而委托保管人保管物品的人则称之为寄存人。
2.特征
(1)保管合同是以保管人为寄托人保管标的物为内容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可有偿、可无偿合同。有偿还是无偿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不明且无法依据法律加以确定的视为无偿合同。
(3)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4)保管合同是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