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2.《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
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6.《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8.《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
9.《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
10.《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
11《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