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镇规划的编制

大纲要求:熟悉镇规划的内容、熟悉镇规划编制的方法、熟悉镇规划的成果要求

重点:镇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知识点一:镇规划概述(轮换考点)

镇规划的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2)规划技术依据

(3)政策依据

镇规划的原则

人本主义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区域协调、城乡协调发展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

 

 

镇规划的阶段和层次划分

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之前可增加总体规划纲要阶段。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包括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区规划,其他镇的总体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含镇村体系规划)和镇区(镇中心区)规划两个层次。

镇可以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直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镇规划的期限

镇总体规划期限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5~10年。

 

知识点二:镇规划编制的内容(常考点)

知识点三:镇规划编制的方法(常考点)

1、镇规划的现状调研和分析

(1)规划基础资料收集;

(2)现状调研的技术要点

2、镇的性质的确定

确定镇的性质的依据

包括:区域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区域经济水平、区域内城镇间的职能分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3、镇的人口规模预测

人口规模的内容

一是规划期末小城镇的总人口,即镇域人口,应为其行政地域内户籍、寄住人口数之和,即镇域常住人口。

二是规划期末镇区人口,即居住在规划区内的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例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镇区人口规模应以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

b.镇区人口规模应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

c.镇域城镇化水平应与国家城镇化率目标一致

d.镇区人口占镇域人口的比例应不低于该地区城镇化水平

答案:b

4、镇区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用地选择

建设用地宜选在生产作业区附近,并充分利用原有用地调整挖潜,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需扩大用地规模时,宜选择荒地、薄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和牧草地;建设用地宜选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建设用地应避开河洪、海潮、山洪、泥石流、滑坡、风灾、地震断裂等灾害影响和生态敏感地段;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位于或邻近各类保护区的镇区,应通过规划减少对保护区的干扰;应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一级文物埋藏区;应避免被铁路、重要公路、高压输电线路、输油输气管线等穿越。

在不良地质地带严禁布置居住、教育、医疗及其他公众密集活动的建设项目。

 

5、镇区用地规划布局

 

公共绿地布局

公园的选址应充分利用不宜于工程建设及农业生产的用地及起伏变化较大的用地。可选择在河湖沿岸,充分发挥水面的作用,有利于改善城镇小气候;可选择林木较多和有古树的地段;可选择名胜古迹及革命历史文物所在地;公园用地应考虑将来有发展的余地。

街头绿地的选址应方便居民使用。带状绿地以配置树木为主,适当布置步道及坐椅等设施。

 

知识点四:镇规划的成果要求(常考点)

镇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