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基本框架
来源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部分
范围
第3条至第15条
涉及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工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中介机构
关键词
方针、职责、权利、义务、标准、执业准则、奖励
知识点一(考点)、安全管理方针
方针
内容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和实施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
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
(1)安全意识在先。
(2)安全投入在先。
(3)安全责任在先。
(4)建章立制在先。
(5)隐患预防在先。
(6)监督执法在先。
知识点二(考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4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确定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该条规定该项制度包含四方面内容:
1、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
2、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
3、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
4、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2010年单选
1.某机械制造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依据《安全生产法》,保证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负责。
a.专业技术人员
b.中介服务机构
c.专业技术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
d.机械制造企业
答案:d
知识点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考点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三种情况
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享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安全生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全面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厂长、经理等。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考点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
地位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职责
6个方面:
依法应当负有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六项基本职责
3个好处
一是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考点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1、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处 15 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不立即组织抢救的
b.擅离职守的
c.逃匿的
d.不妥善保护现场的
答案:c
知识点四、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代表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助手,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
考点1、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
条文
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基本定位,就是依法组织职工参加管理和监督,履行维权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重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吸收工会参与管理,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考点2、工会对“三同时”的监督
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意义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条件。
考点3、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工会权利
一是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二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三是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四是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知识点五、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法条
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知识点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
部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职责:依法对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批、验收;
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照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有关部门及其职责
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以外的负责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职责: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关系
实现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的法律化、制度化。
知识点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
12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性质
第三产中的服务业。
特征
(1)独立性。(2)服务性。(3)客观性。(4)有偿性。(5)专业性。
法律地位
12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19条第2款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合法地从事有骨干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
业务范围
一是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是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三是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艺、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
四是其他,如安全检测检验、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安全管理方案等。
权利、义
务
权利:
(1)依法从事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受侵犯和干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预、剥夺、阻碍其合法活动的权利;
(2)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规定,从事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业务;
(3)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聘请,按照委托和约定的有关事项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4)有权拒绝从事非法或者服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5)有依法收取中介服务报酬和费用的权利。
权利、义务
义务:
(1)具备法定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资质;
(2)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领域和业务范围内,按照执业准则,从事合法的、真实的中介服务,不得从事欺诈和虚假的服务;
(3)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或者约定,完成所承担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事项;
(4)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的检查监督;
(5)合理地确定服务报酬和收费标准,不得非法牟利。
责任
(1)对其承担的服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识点八、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故分类
按照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两大类。
人为责任事故是由于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所出现的失误和疏忽而导致的事故。
《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实行责任追究的,是指人为责任事故。
责任主体
1.按照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划分,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包括应负法律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包括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失职、渎职和应负领导责任的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等。
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1、 以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方式来实施。
2、行政处分(6种):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
3、行政处罚法
刑事责任:
1、责任主体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责任主体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包括其他主体
b.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合伙组织,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d.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
知识点九、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分类
1、依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
2、我国的标准分为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和可以自愿采用的推荐性标准。
有关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
知识点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知识点十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第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知识点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奖励行为: 1、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
2、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3、在抢险救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受奖主体: 单位和个人
奖励形式: 1、给予荣誉奖励,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颁发奖金或者奖给实物;
3、晋升职务。
可以单独采用或者同时采用
小结:
本讲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大家要重点学习这两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