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内容

第一部分 历年考试回顾

第二部分 考试大纲解读

第三部分 法规变化影响

第四部分 课程设置依据

第五部分 备考复习策略

第一部分 历年考试回顾

一、注安考试由来

二、历年考试总结

三、15年考试资讯

一、注安考试的由来

2004911日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考试。

依据的政策如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3]13)

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国人厅发[2003]20)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此条款为安全工程师考试、未来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历年考试的总结

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达20.9万人,取得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人数达2.17万人。

他们主要分布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企业,或是在安全生产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执业。

综合分析历年考试合格人员的相关数据,专科以上学历占合格总人数的83.10%,年龄30~50岁的占84.20%

注册安全工程师已逐步成为一支学历较高、年富力强,并且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

考试大纲不断变化

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始终以科学评价人才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目的,不断改进命题机制,科学调配命题专家成员,逐步实现考试由知识考核型知识+能力考核型转变,考试质量逐年提升。

三、15年考试资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函〔2015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26)安排,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56进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报名条件要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学历(学位)专业,以及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审核,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号,附后)中提供的有关目录和解释执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有关考试培训分开的规定,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组织或以授课教师身份等参加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2015年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其中,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新修订、新公布的为准。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420

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
9
5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5
9
6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第二部分 考试大纲分析

一、2011年大纲原文

二、大纲编写动机解读

三、大纲内容内涵解读

一、2011年大纲原文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写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2011版考试大纲是在2008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对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体现了对安全生产专业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是应考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考试科目共四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14

一、2011年大纲原文——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提高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客观评价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考试性质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执业资格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

该考试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方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共四科: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五、考试题型

前三个科目的考题型为客观题。

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在全部选择题中有7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有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安全生产技术》科目试卷由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

考生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包括:

客观题(占分值的30%)和主观题(占分值的70%),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

四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二、大纲编写动机解读

2005年、2006年和2008年修订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出台的一些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考虑广大考生及专家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了4修订。

2008版的考试大纲:

考查考生了解、熟悉、掌握相关知识的方式进行编写;

2011版的考试大纲

考查考生掌握、运用相关政策和规定,分析、判断、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能力的方式进行编写。

每科的考试内容不仅有调整,增加或减少,而且还有对考生的要求深度上也有变化,很值得注意。

三、大纲内容内涵解读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

安全生产法律概述标题修改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分增加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部分删除的内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部分增加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删除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部分,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有关内容调整至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主要标准的有关内容调整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之中。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科目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整体结构由11个部分调整为19个部分。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进行了合并或重组;增加了的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源管理部分,增加了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内容;删除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标题修改为应急管理事故预警机制有关内容调整至应急管理部分,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标题修改为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

3.《安全生产技术》科目

机械电气安全技术分为机械安全技术电气安全技术两部分,并将安全人机工程并入机械安全技术部分,

删除了安全人机工程中机械的安全特性及故障诊断技术、机械的可靠性与维修性等内容;

交通运输安全部分,增加了对航空安全的要求。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

2008年《案例》考试大纲要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

应急预案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11年《案例分析》内容扩展为5个方面:

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案例分析;

危险分析=危险辨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评价+技术措施

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安全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相关方管理案例分析;

安全保障=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特设管理

③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评价案例分析;

安全监察=安全许可+“三同时”监管+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

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应急准备与响应、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案例分析;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预案编写+预案演练+应急过程

⑤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案例分析。

事故查处=事故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处理+统计分析

第三部分 法规变化影响

一、法规的新变化

二、与教材的关系

三、怎样备考复习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根据2011年以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为便于考生更好地应考,就《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如下说明。

(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范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

行政法规: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638)

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

部门规章:

10.《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63)

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

13.《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

1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法律范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

部门规章: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

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3)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第48),替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

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50)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51)

9.《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52)

10.《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

1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

1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

13.《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0)

14.《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1)

15.《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

1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3)

17.《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4)

18.《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66)

19.《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7)

20.《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

21.《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

2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总局令第70)

23.《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总局令第71)

24.《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总局令第72)

25.《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令第74)

二、与教材的关系

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已修订,2014121日生效,修订内容较多,原教材不能继续使用了。

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4部)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6部)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2部)

第一节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653

第二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638

第三节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638

第四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五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

第六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节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

第八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九节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节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十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二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12部)

第一节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二节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63

第四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

第五节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第六节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第48号),替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7号)

第七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119

第八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九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十节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十一节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

第十二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总局令第77号,自201551日起实施。

科目:《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第四章 安全评价

第五章 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八章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危险分析=危险辨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评价+技术措施

安全保障=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特设管理

安全监察=安全许可+“三同时监管+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预案编写+预案演练+应急过程

事故查处=事故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处理+统计分析

三、怎样备考复习

此次《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于注安的考试会有一定的影响,对于考生的备考复习,也会出现迷茫或困惑,怎样备考复习,答案就在下面:

第四部分 课程设置的依据

一、成人学习的特点

二、考点解析的本源

三、碎片化学习思路

一、成人学习的特点

二、考点解析的本源

考点解析如何做到少记点,记准点

首先从教材的知识点中归纳总结出相关的重点难点

然后从知识点中找到本年度的考试中可能出现的考点,

最后从真题举例中展示出此考点可能被考的变化形式。

三、碎片化学习思路

碎片学习——是解决时间紧的问题的好方法。

碎片学习的关键是——要有已碎片好的知识内容。

将要掌握的知识点梳理后,进行碎片化处理——

上面所进行的考点解析就是碎片化处理的过程,以教材的章节为单位,梳理知识点,有序进行编号,插入训练题目,确保边学边练,细细专研。

碎片化后的考点解析,制成微视频、文档或试题,移植至移动终端,随时学习和做题。

第五部分 备考复习的策略

一、树立一个信念

二、遵循三个步骤

三、做到五个结合

一、树立一个信念

既然决定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就要树立一个信念:

二、遵循三个步骤

三、做到五个结合

结束语

通过核心考点的学习,你可以收获到:

书厚 1/3、覆盖全部、考试相关的知识点

条理清晰、深入浅出、易于记忆的重难点。

展示丰富、体验深刻、解析透彻的预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