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银行卡(2015年大纲变化)

知识点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1.概念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2.分类

⑴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境内卡和境外卡

⑵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信用卡和借记卡

⑶按照账户币种: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种卡

⑷按信息载体:磁条卡和芯片卡

知识点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一)基本规定

1、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进行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发卡银行应当对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发卡银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遵守下列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忙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外币卡的透支额度不得超过持卡人保证金(含储蓄存单质押金额)的80%

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5、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二)银行卡资金来源

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个人只限于其持有的现金存人和工资性款项以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转账存入。

 

(三)贷记卡与准贷记卡

 

贷记卡

准贷记卡

区分标准

先消费后还款

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缴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

优惠政策

非现金交易享受下列优惠:

①免息还款期—

—最长60

②最低还款额——

【注意】二者只能享受其一

 贷记卡支取现金,应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透支利息。透支利息为日利率0.05%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透支期限为60

存款利息

无(同储值卡)

有(同借记卡)

透支利息

按月计收复利

按月计收单利

(四)银行卡的申领、注销和挂失

1、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

3、银行卡的注销

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销户:(l)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3)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4)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5)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6)信用}账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7)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4、银行卡的挂失

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造成损失的,持卡人应自行承担;如果持卡人办理了挂失手续而因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的原因给持卡人造成损失的,则应由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承担。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信用卡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信用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b.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同样,只能申领一张单位卡

c.任何一个合法公民都可以申领个人卡

d.信用卡销户时,只能通过转账结清,不得支取现金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b,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选项c,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个人卡;选项d,个人卡账户销户时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支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