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5 -7】红星公司向乙公司一次性购进了三台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c,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共支付款项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元。包装费6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假设设备a、b、c的公允价值分别为50000元、30000元和20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确定a、b、c三台设备的入账成本。
【答案】
首先,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购买价款、包装费:
100000 +6000=106000(元)
【说明】企业购建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
【答案】
其次,确定设备a、b、c的价值分配比例:
a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
=50000/(50000
+30000+20000)×100%=50%
b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
=30000/
(50000+30000+20000)×100%=30%
c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
=
20000/(50000 +30000 +20000)×100%=20%
【答案】
最后,确定a、b、c设备各自的成本:
a设备的成本=106000 ×50%
=53000(元)
b设备的成本= 106000×30%=31800(元)
c设备的成本= 106000×20%=2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