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
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1.征税人——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区别于负税人——税收的实际负担者)
3.征税对象——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5.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应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