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概念: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2、会计凭证分类:按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记录的是经济信息,它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原始凭证由经济交易与事项的经办人员填制或取得,是用来作为编制会计分录的依据;记账凭证记录的是会计信息,它是会计核算的起点;记账凭证由企业会计人员根据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用来登记账户的;记账凭证将原始凭证中的一般数据转化为会计语言,是介于原始凭证与账簿之间的中间环节,是登记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的依据。
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按其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按其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按其填列方式,可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两种。
知识点三、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会计账簿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会计账簿的主要作用,是对会计凭证提供的大量分散数据或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以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检查、分析和控制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3、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登记会计账簿,保证其的真实与完整,坚决禁止账外设账。
4、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相互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各单位的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