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4030 相关合同制度

2z204031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2z204032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2z204033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2z204034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2z20403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2z20403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2z204037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重点:各类合同中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难点: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z204031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知识点一、承揽合同的特征(轮换考点)

(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二)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历年真题】

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承揽合同特征的是( )。(2014年)

a.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b.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c.承揽人独立完成合同义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d.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答案:d

知识点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轮换考点)

(一)承揽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2.材料检验的义务

3.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的义务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的义务

(二)定作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

4.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知识点三、承揽合同的解除(轮换考点)

(一)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二)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知识点三、承揽合同的解除(轮换考点)

(三)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z204032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知识点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轮换考点)

(一)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四)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知识点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轮换考点)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交单

交付的方式可以是:

现实交付。

简易交付。(之前占有,合同生效完成)

占有改定。(权利已转,标的物仍在原权利人之手)

指示交付。(凭权利人指示,向占有该物的第三人要求交付)

拟制交付。(交单是为交货)

(2)电子信息产品——收到即交付

(3)买方可拒收多交货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约定——无约定可补充——不补充按习惯——仍不能确定——债务人随时——债权人给准备时间。

5)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约定——无约定可补充——不补充按习惯——仍不能确定: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约定——无约定可补充——不补充按习惯——仍不能确定: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约定——无约定可补充——不补充按习惯——仍不能确定:

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3、瑕疵担保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的义务

 买受人应该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3、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和及时通知的义务

知识点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承担(轮换考点)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口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知识点四、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轮换考点)

凭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三)招标投标买卖

(四)拍卖

(五)易货买卖(以物易物)

知识点五、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轮换考点)

1.孳息的归属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2.买卖合同的解除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z204033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知识点一、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轮换考点)

(一)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

(二)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

(三)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

知识点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轮换考点)

(一)贷款人的义务

1.提供借款的义务

2.不得预扣利息的义务

(二)借款人的义务

1.提供担保的义务

2.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

3.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义务

4.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

5.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约定——无约定可补充——不补充按习惯——仍不能确定:

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

知识点三、借款合同的其他规定(轮换考点)

1.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2.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z204034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知识点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轮换考点)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诺成合同、双务、有偿合同。

【历年真题】

关于租赁合同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

a.租赁合同是单务合同

b.租赁合同成立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c.出租方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

d.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

答案:d

知识点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轮换考点)

(一)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的类型

租赁合同根据租赁标的物不同,可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此外,根据是否约定租赁期限,还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知识点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轮换考点)

(一)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的义务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

4.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5.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

(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

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3.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4.有关事项通知的义务

5.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6.损失赔偿的义务

2z20403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知识点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轮换考点)

(一)出租人身份的二重性(出租人和买受人)

(二)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

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三)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知识点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轮换考点)

()出租人的义务

1.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

2.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义务

3.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

4.尊重承租人选择权的义务

(二)出卖人的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2.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三)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3.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2z20403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知识点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轮换考点)

(一)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二)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

(三)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四)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

知识点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轮换考点)

(一)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1)求偿权

(2)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

(3)留置权

 2.承运人的义务

(1)运送货物的义务

(2)及时通知提领货物的义务

(3)按指示运输的义务

(4)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

(5)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的义务

(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1)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

(2)任意变更解除权

2.托运人的义务

(1)支付运费的义务

(2)妥善包装的义务

(3)告知的义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

2.收货人的义务

(1)提货验收的义务

(2)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运费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知识点三、多式联运合同(轮换考点)

所谓多式联运,是指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内部约定不对抗托运人)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历年真题】

甲代理乙与丙铁路运输公司签订了多式联运合同,由丙和丁汽车运输公司通过铁路、公路联运方式将货物送至乙的工地,因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受损,无法按期交货。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

a.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只能向丁主张损客赔偿

c.丙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d.乙应自行承担货物损失

【解析】:本题属理解型考题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答案:c

2z204037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知识点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轮换考点)

(一)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

(二)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

(三)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偿合同

知识点二、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轮换考点)

(一)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赔偿损失的义务

(二)受托人的义务

1.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委托事务报告和转交财产的义务

4.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义务

5.承担赔偿的义务

知识点三、委托合同的终止(轮换考点)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