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验收的主要工作
(1)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2)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3)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4)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5)鉴定工程施工质量。(6)检查工程完工结算情况。(7)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9)确定合同工程完工日期。(10)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4.验收工作程序及成果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单位工程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
(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