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f320090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

2f320091 水利工程验收的分类及要求

2f320092 水利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要求

2f320093 水利工程单位工程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要求

2f320094 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的要求

2f320095 水利工程专项验收的要求

2f320096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2f320097 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验收的要求

2f320098 小水电站工程验收的要求

2f320099 水力发电工程验收的要求

2f320091 水利工程验收的分类及要求

知识点一、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类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可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知识点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2)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3)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4)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5)工程项目中需要移交非水利行业管理的工程,验收工作宜同时参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7)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8)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法人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知识点三、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1)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2)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工程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4)当发现工程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时,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及时要求验收主持单位予以纠正。

5)项目法人应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6)法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技术性问题原则上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处理。

2f320092 水利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要求

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2)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名。

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②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③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5)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7)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8)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9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开工完工日期。质量事故及缺陷处理。拟验工程质量评定。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验收结论。保留意见。

2f320093 水利工程单位工程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要求

知识点一、单位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验收的组织

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

2)具备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4)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2.验收的条件

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②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

3.验收的主要工作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

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完成以上工作内容外,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4.验收工作程序

1)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4)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5.验收工作的成果

单位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知识点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1.验收的组织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2)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验收的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3)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验收的主要工作

1)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2)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3)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4)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5)鉴定工程施工质量。(6)检查工程完工结算情况。(7)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9)确定合同工程完工日期。(10)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4.验收工作程序及成果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单位工程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

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f320094 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的要求

1.验收的组织

1)阶段验收应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

2)阶段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3)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2.验收的主要工作

1)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

2)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

3)检查后续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4)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

5)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6)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7)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9)大型工程在阶段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成立专家组先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工作可参照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3.验收的工作程序及成果

1)阶段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

2)阶段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阶段验收鉴定书。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4.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1)枢纽工程导流前,应进行导流验收。

2)导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导(截)流验收工作主要内容。

4)工程分期导(截)流时,应分期进行导(截)流验收。

5.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1)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2)下闸蓄水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下闸蓄水验收工作包括的主要内容。

4)分期蓄水时,宜分期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5)拦河水闸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是否组织蓄水(挡水)验收。

6.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1)引排水工程通水前,应进行通水验收。

2)通水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通水验收工作包括的主要内容。

4)工程分期(或分段)通水时,应分期(或分段)进行通水验收。

7.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1)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2)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3)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4)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的主要工作。

5)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7d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次;

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6)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应在机组启动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7)技术预验收工作包括的主要内容。

8)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已提交;

②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已处理。

9)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包括的主要内容。

10)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可参照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的要求进行。

11)机组启动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是机组交接和投入使用运行的依据。

8.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1)项目施工工期因故拖延,并预期完成计划不确定的工程项目,部分已完成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应进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2)在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申请报告中,应包含项目施工工期拖延的原因、预期完成计划的有关情况和部分已完成工程提前投入使用的理由等内容。

3)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5)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是部分工程投入使用运行的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交接和项目法人向运行管理单位移交的依据。

6)提前投入使用的部分工程如有单独的初步设计,可组织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工作参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

2f320090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

例题1: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质量监督机构的代表应该参加( )验收委员会或工作组。(2012年考题)

a. 分部工程

b.单位工程

c.合同工程完工

d.阶段

答案:d

例题1 2012年案例分析第2题)

背景资料节选:

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主持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主收工作包括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内容。

问题:

4.本工程进行单位验收,验收工作除背景材料中给出的内容除外,还应该进行哪些主要工作?

答案:

4.验收的主要工作除了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外,还包括:①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②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③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④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例题2 2011年案例分析第4题)

背景资料略。

事件4:该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主持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工程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及上述单位的3名特邀专家组成。

问题:

5. 根据事件4,指出该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组成方面的不妥之处。

答案:

5.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列席、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没有,每家出代表不超过3人,要求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