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药物滥用与药物依赖性

知识点一、精神活性物质

知识点二、致依赖性药物的分类和特征

知识点三、药物滥用的危害

知识点四、药物依赖性的治疗

知识点五、药物滥用的管制

知识点一、精神活性物质

大纲要求:

1.药物滥用

2.药物依赖性: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

3.药物耐受性

精神活性物质系可显著影响人们精神活动的物质,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烟草、酒精及挥发性溶剂等不同类型的物质。又称精神活性药物。

具有以下共同的药理学特点:驱使用药者连续或定期用药的潜能,即强化作用连续反复地应用,机体对其反应减弱,呈现耐受性或对其反应增强,呈现药物敏化现象连续反复地应用,导致机体对其产生适应状态,呈现身体依赖性、精神依赖性及药物渴求现象。

鉴于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所致社会危害的极端严重性,社会学上又称其为毒品中国刑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一)药物滥用

药物滥用是国际上通用的术语,是指非医疗目的地使用具有致依赖性潜能的精神活性物质的行为。具有无节制反复过量使用的特征,其结果必然导致药物依赖性,出现异常的觅药与用药行为,即毒品滥用行为。不合理用药与本章所述药物滥用在用药目的、用药种类及其产生的后果诸方面完全不同。

(二)药物依赖性

药物依赖性是精神活性药物的一种特殊毒性,指在这类药物滥用的条件下,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药物依赖主要表现为欲求定期地或持续地强迫性用药,以期体验用药后的精神效应,或避免停用药物所引起的严重身体不适和痛苦。

无论何种药物成瘾均具有以下特征

对所滥用药物的心理渴求及周期性强迫定时用药行为;

一旦染上毒瘾就很难摆脱成瘾药物,以至于多次戒毒,多次再染毒品,这种现象称为复吸

1.精神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又称心理依赖性。是一种以反复发作为特征的慢性脑病。为避免停用药物所致严重的精神不适,滥用者通常表现出强烈的心理渴求和周期性、强迫性觅药和用药行为。精神依赖性一旦产生很难祛除。精神依赖性是由于滥用致依赖性药物对脑内奖赏系统产生反复的非生理性刺激所致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

2.身体依赖性

身体依赖性又称生理依赖性,是指药物滥用造成机体对所滥用药物的适应状态。在这种特殊身体状态下,一旦突然停止使用或减少用药剂量,用药者会相继出现一系列以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为主的严重症状和体征,呈现极为痛苦的感受及明显的生理功能紊乱,甚至可能危及生命,此即药物戒断综合征。

身体依赖性是一种药理学反应。可以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物有阿片类(如阿片、吗啡、海洛因等)、镇静催眠药(巴比妥类、苯二氮䓬类)和酒精等。任何情况下,反复使用上述药物都会产生身体依赖性。采用药物替代治疗等方法,可以基本消除各种身体依赖性症状。

有些药物的滥用仅引起精神依赖性,停药后并不出现药物戒断症状。有些药物滥用既可产生精神依赖性,又可引发身体依赖性。而且一旦产生身体依赖性之后,将会进一步加重精神依赖性。一般精神依赖性先于身体依赖性发生。药物所致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是导致药物滥用的生物学基础。

3.交叉依赖性

人体对一种药物产生身体依赖性时,停用该药所引发的戒断综合征可能为另一性质相似的药物所抑制,并维持原已形成的依赖性状态,这种状态称作上述两药间的交叉依赖性。药物的交叉依赖性,可能表现为两药间所有药理作用均可相互替代,亦可能仅表现于两药的部分药理作用间的交叉依赖。

(三)药物耐受性

药物耐受性指人体在重复用药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对药物的反应性逐渐减弱的状态。在此状态下,该药原用剂量的效应明显减弱,必须增加剂量方可获原用剂量的相同效应。药物滥用形成的药物依赖性常同时伴有对该药物的耐受性。

1.药物耐受程度因人而异

2.人体的药物耐受性具有可逆性,即在停止使用该药后,人体对该药的耐受性可逐渐消失,对药物的反应性可恢复到用药初期的程度。

3.人体的药物耐受性亦可能呈现交叉耐受性特征。

知识点二、致依赖性药物的分类和特征

大纲要求:

1.致依赖性药物的分类

2.致依赖性药物的依赖性特征

(一)致依赖性药物的分类

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停药后产生戒断症状,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可分以下三类。

(1)阿片类:包括阿片粗制品及其主要生物碱吗啡、可待因、二乙酰吗啡即海洛因以及人工合成麻醉性镇痛药哌替啶、美沙酮和芬太尼等。

(2)可卡因类:包括古柯树叶中的生物碱可卡因及其粗制品古柯叶和古柯糊。

(3)大麻类:包括印度大麻、其粗制品大麻浸膏和主要成分四氢大麻酚。

2.精神药品

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反复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1)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如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

(2)中枢兴奋药:如苯丙胺、右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冰毒)和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俗称摇头丸,或迷魂药。

(3)致幻药:如麦角二乙胺、苯环利定和氯胺酮(俗称“k”粉)等。

3.其他

包括烟草、酒精及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精神活性物质。

(二)致依赖性药物的依赖性特征

1.阿片类

阿片类药物的镇痛作用及致欣快作用,对消除患者的剧烈疼痛作用显著。初次应用阿片类药物,可能出现轻度恶心、呕吐等不适感,但重复应用时,其欣快作用使人情绪松弛、忘乎所以。其中海洛因是当前全球范围内社会人群中滥用最为严重的毒品之一。

海洛因具高度致依赖性特征,其制剂可通过鼻吸或注射使用。海洛因滥用可产生呼吸抑制、精神障碍、恶心呕吐及自发性流产等。过量海洛因引起肌肉痉挛、瞳孔缩小呈针尖样、嘴唇和指甲发绀、舌头褪色等毒性反应。

阿片类药物依赖性者一旦停药,即产生明显戒断综合征。一般在停药8~16小时后即出现不安、哈欠、流涕、流泪、出汗、恶心、食欲不振、难以入眠,呈现自主神经系统功能亢奋等症状。停药后24小时左右症状加重、瞳孔散大、自感发冷发热等,呈极度痛苦状态。

此类症状可持续至停药后半年以上,常是导致戒毒后复吸毒品的重要原因。

2.中枢神经抑制药类

中枢神经抑制药包括巴比妥类、苯二氮䓬类及水合氯醛等。苯二氮䓬类药物经连续应用4个月以上,即可呈现显著的药物依赖性。苯二氮䓬类药物依赖性表现为滥用者用药后感受欣快并有对用药的渴求。

停药后36小时左右出现戒断综合征,表现为焦虑、烦躁、头痛、心悸、严重者可能导致死亡。

镇静催眠药依赖性者对本类药物的耐受性高,且同类药间交叉耐药性显著。

3.大麻类

被广为滥用的大麻品种是印度大麻,其粗制品为大麻浸膏。印度大麻的活性成分为大麻酚,其主要成分是四氢大麻酚(thc)。印度大麻叶、花瓣或将其加入烟叶制成的烟卷也是在人群中造成滥用的重要毒品。

滥用者长期大量应用,进而表现情绪淡漠、表情呆滞、记忆障碍、精神不能集中、思维联想障碍,甚至形成偏执意念。同时伴有心率加快、血压增高等心血管功能的改变。大麻滥用者对大麻制剂产生耐受性,出现较快,消失亦快。其戒断症状轻微且持续时间短,一般于停药后10小时出现。可表现为情绪烦躁、食欲不振、失眠多梦,甚至畏寒震颤,经4—5日可逐渐消除。

4.苯丙胺类兴奋药

人吸食苯丙胺类药物后情绪高昂、精力充沛、食欲减退,并有明显欣快感。

苯丙胺类药物的滥用可引起中毒性精神病,表现为幻觉、妄想、焦虑、行为呆板等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滥用者精神依赖性严重,且有一定身体依赖性,停药后可表现全身乏力、精神委靡、忧郁、过量饮食以及持久性睡眠等症状。

5.可卡因

可卡因系古柯树叶中的活性成分,曾作为局部麻醉药用于临床。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明显兴奋作用,具有较强的滥用潜力。

可卡因滥用者在吸食可卡因后,产生明显欣快感,并觉体力超人。进而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障碍,甚至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本品的精神依赖性潜力强,滥用者渴求用药。长期大量滥用者亦有身体依赖性,停药后出现轻度戒断综合征,如疲乏、嗜睡、精神抑郁、心动过缓及过度摄食等症状。

6.致幻剂

致幻剂中被广为滥用的氯胺酮(kan),具有分离麻醉作用。氯胺酮的滥用吸食方式为鼻吸、抽食或溶于饮料内饮用,亦可注射。滥用后会出现幻觉、梦境、眩晕、运动功能障碍、恶心、呕吐、与环境分离感、濒死感等中毒反应,具有一定的精神依赖性潜力。麦角二乙胺(lsd)类似。

知识点三、药物滥用的危害

大纲要求:

1.对个人的危害

2.对社会的危害

(一)对个人的危害

1.药物滥用者身心健康遭受摧残

2.滥用药物过量,常致中毒死亡

3.降低机体免疫力,引发各种感染

(二)对社会的危害

1.破坏家庭生活和社会稳定

2.损害国家经济,阻碍社会发展

知识点四、药物依赖性的治疗

大纲要求:

1.药物依赖性治疗原则

2.阿片类药物的依赖性治疗

3.可卡因和苯丙胺类依赖性的治疗

4.镇静催眠药依赖性的治疗

(一)药物依赖性治疗原则

药物或毒品滥用的治疗目标包括控制戒断症状、预防复吸与回归社会三个方面。对药物或毒品滥用产生的依赖性或成瘾的治疗原则包括:

1.控制戒断症状

主要针对戒断综合征和其后的稽延症状采取相应的对症治疗和对因治疗措施。目前主要有替代疗法、非替代疗法和对症治疗。

2.预防复吸与回归社会

主要针对吸毒者对精神活性物质的心理渴求进行治疗。控制戒断症状后,由于精神依赖性未得到纠正,患者心理上极度渴求再次使用毒品,加之稽延症状的存在和周围吸毒环境的干扰,复吸率极高,因此,预防复吸是戒毒工作的难题。

当前国内外预防复吸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使用阿片受体阻断药纳曲酮,二是用美沙酮终身替代,三是以康复治疗为目的的社区治疗模式,通过家庭及社会关注,心理疏导等综合措施,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二)阿片类药物的依赖性治疗

1.美沙酮替代治疗

美沙酮系合成的阿片类镇痛药,其作用维持时间长,成瘾潜力小,且口服吸收好。是目前用作阿片类药物如海洛因依赖性患者替代递减治疗的主要药物。

美沙酮首次用量依患者而异。一般轻、中度海洛因依赖者的美沙酮替代量可为每日10~20mg,而重度依赖者常为每日30~40mg。此后逐次递减美沙酮剂量,以不出现明显戒断症状为宜,一般在3周至1个月内递减完替代药品,继而实施康复治疗。既要防止阿片戒断症状的出现,又要降低渴求心理,同时也使药品不良反应减至最低。

美沙酮替代治疗只能相对地减轻戒断症状,必然会有一些戒断症状出现,应依靠心理治疗和对症处理,并按计划递减替代药物,不应临时加用美沙酮或其他麻醉药品。

美国fda对美沙酮脱瘾治疗分为:短期脱瘾治疗,时间不超过30天;长期脱瘾治疗,时间不超过180天。我国制订的脱瘾治疗原则选用10天的脱瘾方案。

2.可乐定治疗

阿片类药物依赖性者,其中枢蓝斑核亦受阿片类药物的抑制,一旦停药,蓝斑核神经元高度兴奋,自主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出现恶心、呕吐、肌肉痉挛、流汗、心动过速、血压增高等临床症状。可乐定抑制戒断期间蓝斑核电活动,从而有效抑制临床戒断症状。

可乐定用于脱毒治疗的剂量一般高于临床抗高血压剂量。成人可由0.1mg,每日3次开始,逐步增至日量1.5mg以下,以期有效的控制戒断症状,而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治疗剂量维持一周后,可于一周内递减完毕。

可乐定脱毒治疗,可有效控制呕吐、腹泻、血压升高、呼吸加速等戒断症状,而控制打哈欠、流泪、肌肉酸痛等症状较缓慢,对焦虑、渴求和失眠等主观症状的治疗作用稍差。脱毒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患者血压和心率。可乐定在脱毒方面的应用是安全有效的,目前,第二代α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洛非西定,已经作为美沙酮递减后的门诊脱毒药物使用。

3.东茛菪碱综合戒毒法

可控制吗啡成瘾的戒断症状,减轻或逆转吗啡耐受,还可促进毒品的排泄。具有控制戒断症状快、不成瘾优点;可部分减轻精神依赖;并经住院治疗脱失率低;东莨菪碱的主要不良反应为口干、尿潴留、眼花,使用剂量较大时需进行呼吸管理。

4.预防复吸

纳曲酮系长效阿片受体阻断药,脱瘾后服用纳曲酮可以防止吸毒引起的欣快感,起到屏障作用。纳曲酮预防复吸的成功依赖于坚持服药。

5.心理干预和其他疗法

阿片类成瘾者常伴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和精神紊乱,通过厌恶、认知治疗和心理矫治有助于成瘾者的脱瘾和预防复吸。

药物依赖的治疗应遵循综合治疗的原则。患者在脱毒治疗后将继续接受康复治疗,以防止复吸。康复治疗是药物依赖治疗的关键环节,应采取必要的多种治疗和服务措施,包括进行心理治疗、行为干预和药物治疗,提供医疗咨询、职业培训和其他支持性服务等。

(三)可卡因和苯丙胺类依赖性的治疗

可卡因和苯丙胺类戒断症状较轻,一般不需要治疗戒断反应,可用5-ht3受体阻断药昂丹司琼或丁螺环酮抑制觅药渴求,但疗效不明显;对出现的精神异常症状,可用多巴胺d2受体阻断药氟哌啶醇治疗;停药后的抑郁症状可用地昔帕明治疗。

(四)镇静催眠药依赖性的治疗

对镇静催眠药产生依赖性可用慢弱类镇静催眠药或抗焦虑药治疗,也可用递减法逐步脱瘾。

知识点五、药物滥用的管制

大纲要求:

1.国际药物滥用的管制

2.我国药物滥用的管制

(一)国际药物滥用管制

在联合国主持下分别制定了《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以及1972年签署的《经修正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议定书》,这些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国际管制公约在指导国际药物滥用管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点五、药物滥用的管制

大纲要求:

1.国际药物滥用的管制

2.我国药物滥用的管制

(一)国际药物滥用管制

在联合国主持下分别制定了《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以及1972年签署的《经修正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议定书》,这些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国际管制公约在指导国际药物滥用管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药物滥用的管制

1.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先后制定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200511月又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这些法规的实施,有效地保证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医疗需求,防止这些药物流入非法供销渠道。

2.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负责禁毒事务,加强对贩毒、吸毒的控制,使毒品蔓延得以遏制。

3.重视有关防控药物滥用的社会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毒品,是有效制止药物滥用的基础。

4.有计划地在药物滥用严重的地区设置戒毒医疗机构,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帮助吸毒者摆脱毒品困扰,逐步康复。

5.重视开展药物滥用流行病学监测工作,通过药物滥用的流行病学监测,在了解药物滥用流行特征、流行趋势、流行情况的动态变化、滥用药物种类、滥用药物非法流失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现和预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