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及其人员行为准则
大纲要求:
熟悉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为准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0号)中规定,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及其验收监测或调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第六条:承担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及其验收监测或调查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验收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二)建立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和编制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报告,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