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时,施工期应提出对受影响的文物古建筑制定完善的监控方案,重点监控其沉降、倾斜、裂缝发展等情况,制定预警值、报警值和控制值,制定施工应急预案。
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应按照《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50868)
评价。(优秀近代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保护区、旧城风貌区)
6.社会经济评价
应附图分析线路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等的相容性。
应注重分析高架线路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容性,如高架}线路所在区域为主城区、高教园区、居民密集区,报告书一般应在加强公众参与的基础上着重进行方案比选,必要时要求更改线路敷设型式(采用地下线),如杭州地铁一号线、ff武汉地铁二号线就是很好的例子;
各种规划应是已经批准生效的,修编但尚未批准生效的规划一般只作为参考。
城市轨道一般位于城区,生态影响应侧重城市生态景观,必要时应就线路与沿线景观的协调性进行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