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轨道交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时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客观、公正地反映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以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1)工程的环境影响比较全面,涉及水、气、声、振动、电磁等各类环境影响要素,但重点是噪声和振动两方面。
(2)工程位于城市中。区域,因征地、拆迁、安置,城市规划等问题极易发生线路调整,调查时需重点注意线位移动、车站增减和位置的变化,如发生重大变化,提请建设单位及时办理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3)工程沿线人口密集,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集中,古建筑等具有特殊要求的敏感目标也较多,调查时应认真、细致,注意不能遗漏。
(4)对环评及审批意见中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应列表逐条说明落实情况,尤其隔声、减振措施要求要对应各环境敏感目标详细说明,如有变化需分析原因,并说明替代措施的效果。
(5)注意环评审批意见中有无“风亭周围15m范围不允许有敏感目标的要求”,结合要求详细调查风亭的功能、采取的措施、风口朝向、与敏感目标的位置关系等内容,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风亭运行的影响。另外,尽量选择夏季高温时段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
(6)公众环保投诉是轨道交通类建设项目需重点关注的一项内容。调查方法一般以发放调查问卷为主。为了使调查客观,问卷设计时应注意回避拆迁、补偿等经济问题;同时,需对不满意公众进行回访,了解问题,对确实存在的环境影响,提出解决方案。
(7)轨道交通项目运营后,很难予以停运,因此,对需采取进一步降噪、减振措施的建设项目,提出的补救措施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