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知识点一、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内容

(一)协助委托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1.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l)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2建设工程目标和建设标准

3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要求

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选择

1)选择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招标直接委托方式。

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审查。

应审查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勘察设计人员资格、勘察设计业绩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等。

3.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谈判与订立

1)合同谈判。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任务书要求,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一步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深度、质量、进度要求予以细化。

2)合同订立。

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界定由于地质情况、工程变化造成的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变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相应义务。

2)应明确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涵盖的工作范围,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付款方式

3)应明确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其他工程参建单位的义务。

4)应强调限额设计,将施工图预算控制在工程概算范围内。鼓励设计单位应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并以此制定奖励措施。

(二)工程勘察过程中的服务

1.工程勘察方案的审查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工程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变更勘察方案时,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

工程监理单位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勘察技术方案中工作内容与勘察合同及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是否有漏项或冗余。

2)勘察点的布置是否合理,其数量、深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3)各类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4勘察重点是否符合勘察项目特点,技术与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还需要细化,以确保勘察成果的有效性。

5)勘察方案中配备的勘察设备是否满足本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勘察单位现场勘察组织及人员安排是否合理,是否与勘察进度计划相匹配。

7勘察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

2.工程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人员、设备及仪器的检查

1)主要岗位操作人员。

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是指钻探设备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室内实验的数据签字和审核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

2)工程勘察设备、仪器。

对于工程现场勘察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要求工程勘察单位做好设备、仪器计量使用及检定台账。工程监理单位不定期检查相应的检定证书

3.工程勘察过程控制

1)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工程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工程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工程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

2)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工程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

工程监理单位在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时,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容是否准确、齐全;

2)钻探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及勘探操作工艺、现场记录和勘探测试成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是否得当;

5)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是否全面;

6)物探方法的选择、操作过程和解释成果资料是否准确、完整;

7)水文地质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及成果资料是否准确、完整;

8)勘察单位操作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9)勘察单位内业是否规范。

4.工程勘察成果审查

1)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工程勘察报告的深度应符合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同时需满足工程设计和勘察合同相关约定的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应正确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并通过对原始资料的整理、检查和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建议合理的勘察报告。

2工程勘察报告应有明确的针对性。详勘阶段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3)勘察文件的文字、标点、术语、代号、符号、数字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勘察报告应有完成单位的公章(法人公章或资料专用章),应有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签章。

2)工程勘察成果评估报告。

勘察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工程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勘察工作概况;②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③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④存在问题及建议;⑤评估结论。

(三)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服务

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1)计划中各个节点是否存在漏项;

2)出图节点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总体计划进度节点要求;

3)分析各阶段、各专业工种设计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并审查相应设计人员的配置安排是否合理;

4)各专业计划的衔接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工程设计过程控制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对于符合要求的,签认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3.工程设计成果审查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l)设计工作概况;

2)设计深度、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情况;

3)设计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4)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工程设计“四新’’的审查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5.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l)工程设计概算和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准确;

2)工程设计概算和工程施工图预算内容是否充分反映自然条件、技术条件、经济条件,是否合理运用各种原始资料提供的数据,编制说明是否齐全等;

3)各类取费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有无遗漏或在规定之外的取费;

4)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漏算、重算和计算错误,对计算工程量中各种系数的选用是否有合理的依据;

5)各分部分项套用定额单价是否正确,定额中参考价是否恰当。编制的补充定额,取值是否合理;

(6)若建设单位有限额设计要求,则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是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例】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时,主要服务内容是()。(2014年真题)

a.编制工程设计任务书b.编制工程设计方案

c.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d.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成果

【参考答案】d

(四)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其他相关服务

1.工程索赔事件防范

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索赔事件进行防范的对策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及建设单位实际需求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合同等;

2)加强对工程设计勘察方案和勘察设计进度计划的审查;

3)协助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勘察设计工作必需的基础性文件;

4)保持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沟通,定期组织勘察设计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

5)检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减少错误;

(6)及时检查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勘察设计成果,并报送建设单位;

7)严格按照变更流程,谨慎对待变更事宜,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设计成果评审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工程设计成果进行评审。工程设计成果评审程序如下:

1)事先建立评审制度和程序,并编制设计成果评审计划,列出预评审的设计成果清单;

2)根据设计成果特点,确定相应的专家人选;

3)邀请专家参与评审,并提供专家所需评审的设计成果资料、建设单位的需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等;

4)组织相关专家对设计成果评审会议,收集各专家的评审意见;

5)整理、分析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相关建议或解决方案,形成会议纪要或报告,作为设计优化或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并报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

3.协助建设单位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报审工程设计文件时,

首先,需要了解政府设计文件审批程序、报审条件及所需提供的资料等信息,以做好充分准备;

其次,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获得相关部门咨询意见,以提高设计文件质量;

第三,应事先检查设计文件及附件的完整性、合规性;

第四,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反馈和督促设计单位予以完善。

4.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知识点二、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一)定期回访

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时,应进行定期回访。

为此,应制定工程保修期回访计划及检查内容,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保修期期间,应按保修期回访计划及检查内容开展工作,做好记录,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

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到场,分析原因和责任,并妥善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建设单位。

保修期相关服务结束前,应组织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编制检查报告,作为工程保修期相关服务工作总结内容一起报建设单位。

(二)工程质量缺陷处理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分析,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还应监督实施过程,合格后予以签认。

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报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应注意以下内容:

1)修复工程费用核实应以各方确定的修复方案作为依据

2)修复质量合格验收后,方可计取全部修复费用

3)修复工程的建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价格应按正常的市场价格计取,所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数量一般按实结算也可按相关定额或事先约定的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