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社会保险管理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一、社会保险基金与征缴

知识点二、社会保险经办与监督

知识点一、社会保险基金与征缴

(一)社会保险基金

1.各项保险基金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同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保险基金则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2.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到挪用。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

1.登记

---单位成立30日内登记,同时为职工办理;

---自愿参加人员自行申请

2.基数:

--单位:工资总额

--劳动者:上个月实际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3.法律责任(不办社保登记或缴费拖延、不足)

单位---责令改正---1-3倍罚款;

---补足--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1-3倍罚款;

主管和直接责任人---500-3000罚款;

知识点二、社会保险经办与监督

(一)社会保险经办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职责权利和义务

1)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收集整理;

2)建立档案

3)缴费记录

4)提供相关查询、核对等服务

2.法律责任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各类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退回、罚款、责令改正、吊销职业资格、解除服务协议、行政处分等

2.机构工作人员

---责令改正、行政处分、赔偿损失

(二)社会保险监督

立法机构的监督、

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社会保险权利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