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

知识点一、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知识点二、设备采购合同的交付

    (一)检验和测试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任何地点进行。

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例题(2014):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关于交付设备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买方既可自己,也可以派代表参加检验

b.检验只能在交货地点进行

c.需要协助的检验费用均应由买方承担

d.卖方应交付制造商的检验证书

e.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答案:ade

二)包装

     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

(三)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唛头);(4)收货人编号;(5)目的港;(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

(四)交货和单据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预计到港日期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

 

知识点三 伴随服务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
  (5)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例题(2014):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属于设备采购中伴随服务的是()。

a.对设备进行包装

b,提供设备组装所需工具

c.交付设备

d.通知买方预计到货日期

答案:b

知识点四 违约责任

1.误期赔偿费

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2.违约终止合同

    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情况: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注意: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