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考点1、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
79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考点2、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
82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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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政府监管部门签订救援协议
b.与保险公司签订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c.指定专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d.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