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条:76-86

章节:第五章

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事故报告、重大事故应急抢救、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统计公布等内容。

知识点一、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77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新增) 7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新增)76 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知识点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考点1、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

79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考点2、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

82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 ()

a.与政府监管部门签订救援协议

b.与保险公司签订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c.指定专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d.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