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考情分析:
本节教材结构:
道路交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交通信号、道路停车场与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占道、停车泊位、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盲道、危险路段警示标识
第三章
道路通行情况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专用车道、高速行驶、高速公路限速120、时速低于70公里禁上高速、残疾人用车电动自行车不超15公里每小时、行人过路口横过道路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发生事故后驾驶人行为、举报事故逃逸车辆有奖、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认定、赔偿规定
醉驾、酒驾、超员、超载、超速、违规停车、行车证照违规、违规使用管制灯具、无照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
第八章
附则
大纲要求
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定,分析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2011年历经两次修正。
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