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涉及的内部联系环节有: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土建单位与安装单位之间、安装工程各专业之间。
涉及的外部联系环节有:总承包单位和业主、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监理公司、质量和技术监督部门、市政部门、供电部门等之间。
4.总承包单位在实施分包中仅仅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是错误的,应将工程项目分包内容、分每单位的情况通知业主,并征得业主同意。
对各分包单位的要求是:土建分包商不但要有房屋建筑资质,而且还应有大型设备基础的施工经验;桥式起重机分包商应具备桥式起重机(起重机械)制造、维修a级资质。
5.《电力法》中,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原则: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
协商原则:在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时,双方有关单位必须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在先原则: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时,优先保护先建设施的利益。
依法一次性补偿原则: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在建设中发生互相妨碍时,损坏或迁移相应设施时,应依法给予被损坏或被迁移设施单位一次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