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五:拆除工程安全隐患防范
人工拆除
(1)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的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
(2)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3)作业时,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
(4)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机械拆除
(1)拆除施工时.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
(2)拆除程序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进行加固,然后再进行分离拆除。
(5)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6)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爆破拆除
(3)爆破拆除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亦应持证上岗。
(4)购买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进行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5)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派专职押运员押送。
(8)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是指爆破实施前有必要进行部分拆除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