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收支
1.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
只要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住户,均可以看作从事了农林牧渔经营活动:
①当年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及以上;
②当年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以上;
③当年饲养牛、马、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④当年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⑤当年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500元以上。
2.生产经营收入
指住户在调查期内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获得的、现金或实物形态的全部经营收入(未扣除生产经营的成本)。
3.生产经营费用
指住户在调查期内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经营活动中所投入的费用成本,包括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的商品和服务、雇工支出、消耗的自产自用产品等。
4.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所有使用年限在两年及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役畜、产品畜等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统计。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按照15年的使用期限来处理。
5.惠农补贴
指政府为扶持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包括粮食直补、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购买生产资料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畜牧业补贴在内的各种生产补贴以及政府低价或免费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