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规定,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为了保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统计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费的保障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一是明确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二是要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费要按时拨付,确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