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章  地图管理

8.1 地图的概念与特征(本讲内容)

本章涉及的法律文本:

《测绘法》、《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和《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知识点地图的概念

地图指按一定的数学法则,使用符号系统、文字注记,以图解的、数字的或触觉的形式表示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各种要素的载体,是根据一定的数学法则,将地球(或其他星体)上的自然和人文现象,使用地图语言,通过制图综合,缩小反映在平面上,反映各种现象的空间分布、组合、联系、数量和质量特征及其在时间中的发展变化。

知识点地图的特征

(1)地图必须遵循一定的数学法则;

(2)地图必须经过科学概括;

(3)地图具有完整的符号系统;

(4)地图是地理信息的载体。

知识点地图的分类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将地图编制的专业划分为:地形图、教学地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共7类;同时,在《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了互联网地图服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标准。

知识点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我国目前确定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包括150011000120001500011万、1: 2.5万、15万、110万、1: 25万、1: 50万、1: 100万共11种。

国家确定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系列和基本精度; 国家制定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系列和基本精度的具体规范和要求;测绘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时,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