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合同的变更(掌握)

1.合同变更的概念

有效成立的测绘合同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测绘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双方签订变更后的测绘合同。测绘合同内容变更包括:测绘的范围、测绘的内容、测绘的工程费用、项目的进度、提交的成果等。

2.测绘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测绘合同关系的有效存在。测绘合同变更是在原测绘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测绘合同关系的内容;

(2)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

(3)合同非要素内容发生变更。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4)须遵循法定形式。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一般来说,合同变更要及时进行书面确认和必要的备案,包括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变更的部分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后果。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2)仅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发生法律效力,即合同变更没有溯及力。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3)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