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航线敷设方法
航线敷设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1)航线应东西向直线飞行。特定条件下也可按照地形走向作南北向飞行或沿线路、河流、海岸、境界等任意方向飞行;
(2)常规方法敷设航线时,航线应平行于图廓线。位于摄区边缘的首末航线应设计在摄区边界线上或边界线外;
(3)水域、海区航摄时,航线敷设要尽可能避免像主点落水;要确保所有岛屿达到完整覆盖,并能构成立体像对;
(4)荒漠、高山区隐蔽地区等和测图控制作业特别困难的地区,可以敷设构架航线。构架航线根据测图控制布点设计的要求设置;
(5)根据合同要求航线按图幅中心线或按相邻两排成图图幅的公共图廓线敷设时,应注意计算最高点对摄区边界图廓保证的影响和与相邻航线重叠度的保证情况,当出现不能保证的情况时,应调整航摄比例尺;
(6)采用gps领航时,应计算出每条航线首末摄站的经纬度(即坐标);
(7)gps辅助空三航摄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