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如下:

1)应回避与自己、近亲属、关联方及其他利害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2不应承接超出自己专业胜任能力的估价业务。对于部分超出自己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应当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帮助,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3)应正直诚实,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不得按估价委托人或其他单位、个人的高估或低估要求进行估价,也不得按预先设定的价值或价格进行估价。

4)应勤勉尽责,对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所依据的资料应进行深深检查,应搜集合法、真是、准确、完整的估价所需资料,并应对估价对象进行认真的实地查勘。

5)在估价假设等重大估价事项上,应向估价委托人详细说明,使估价委托人清楚了解估价的限制条件及估价报告、估价结果的使用限制。

6)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得擅自将其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7)应当维护自己的良好社会形象和房地产估价行业声誉,不得采取迎合股价委托人或利害关系人不当要求、恶性低收费、给予回扣、贬低同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估价业务,不得索贿、受贿或谋取估价委托合同约定费用之外的其他利益。

8不得允许其他个人和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不得以估价者身份在非自己估价的报告上签名、盖章,不得超出本机构的估价业务范围或以其他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例题】对部分或者全部超出了自己专业胜任能力的估价项目,估价师合理的处理方式有()。(2010年试题)

a.放弃这个项目

b.努力学历,边学边干

c.埋头苦干,克服困难完成项目

d.找别人完成项目,签自己的名

e.对自己不能胜任的部分工作,主动请有关专家提供专业帮助

【答案】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