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要求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评估出对各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公平合理的价值。
所谓“独立”,就是要求估价机构和估价师与相关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在估价中不受包括委托人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应凭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职业道德进行估价。
所谓“客观”,就是要求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在估价中不带着自己的情感、好恶和偏见,应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地进行估价。
所谓“公正”,就是要求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在估价中不偏袒相关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应坚持原则、公平正直地进行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