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比较法及其运用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比较法的含义、理论依据、适用的估价对象、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估价的操作步骤以及每个操作步骤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要求
1.熟悉比较法的含义;2.了解比较法的理论依据;3.掌握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4.熟悉比较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5.熟悉比较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6.了解搜集大量交易实例的必要性;7.熟悉搜集交易实例的途径;
8.掌握搜集交易实例的要求;9.了解建立交易实例库;
10.了解选取可比实例的必要性;11.掌握选取可比实例的要求;
12.掌握建立比较基础;13.熟悉交易情况修正的含义;
14.熟悉造成成交价格偏离正常价格的因素;15. 掌握交易情况修正的方法;
16.熟悉市场状况调整的含义;17.掌握市场状况调整的方法;
18.熟悉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含义;19.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内容;
20.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思路和步骤;21.掌握房地产状况调整的方法;
22.熟悉计算单个可比实例的比较价值;23.了解计算最终的比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