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开发法估价的前提

假设开发法的估价前提有3种:

①估价对象仍然由其业主开发完成,可将这种估价前提称为“业主自行开发前提”;

②估价对象要被其业主自愿转让给他人开发完成,可将这种估价前提称为“自愿转让开发前提”;

③估价对象要被迫转让给他人开发完成,可将这种估价前提称为“被迫转让开发前提”。

同一估价对象在这三种不同的估价前提下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评估出的价值往往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①>②>③

究竟应采用上述哪种估价前提进行估价,不是估价师可以随意假定的,必须根据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所处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理由。

房地产抵押估价和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一般应采用“被迫转让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