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
知识点一:估价基本事项概述
估价基本事项不能明确的责任主要在估价师自己。
在一个估价项目中,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价值时点和价值类型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其中估价目的是龙头。
估价对象、价值时点和价值类型三者之间,估价对象与价值时点有关,其余是相互独立的。确定价值时点一般应在确定估价对象之前,因为价值时点不同,估价对象状况可能不同。
知识点二:估价目的的确定
估价目的是由委托人的估价需要决定的,理应由委托人提出。但在实际中,需要估价师主动向委托人提出相关问题,与其进行充分沟通,认真细致地了解其估价需要,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有关要求将估价目的表述出来,然后请委托人认可。
知识点三:价值时点的确定
价值时点是由估价目的决定的。在实际估价中,价值时点应是估价师根据估价目的并经委托人认可后确定的。
知识点四:估价对象的确定
估价对象是由委托人指定,但又不是完全由其决定的。具体地说,估价对象不能简单地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来确定,也不能根据估价师的主观愿望来确定,而应是估价师在委托人指定的基础上,根据已确定的估价目的和价值时点并经委托人认可后确定的。
不同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范围表12-1
估价目的
前提约定或处置方式
特色装饰装修
厨具等动产
特许经营权
债权债务
抵押贷款
其他
抵押估价
房地产抵押
×
√
整体资产抵押
房屋征收估价
不评装饰装修
评装饰装修
自愿转让估价
继续经营
不再继续经营
人民法院拍卖估价
房地产拍卖
整体资产拍卖
注:√表示估价对象包括;×表示估价对象不包括
明确估价对象的内容包括:实务状况、权益状况和区位状况。
知识点五:价值类型的确定
价值类型与价值时点一样,在本质上既不是由委托人决定的,也不是由估价师决定的,而是由估价目的决定的。
同一房地产的不同类型的价值或价格会有所不同,即使估价方法相同,但其中有关参数的取值等也可能不同。